第三篇 标准化试点示范
33、试点示范的实施原则是什么?
标准化试点示范的实施原则:一是要将提高全员标准化意识放在最突出的位置;二是要培养标准化人才作为试点示范的重要内容;三是要管理和技术并重;四是要将标准推广实施与标准体系完善同步。
34、试点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试点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包括构建标准体系、开展宣传培训、推广实施标准、实施持续改进等。
35、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选择程序有哪些?
标准化试点示范的选择程序包括:
一是明确试点示范的目的、内容、条件和要求;
二是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这一工作的认知度,并不断丰富试点示范内容,强化辐射鼓动作用;
三是受理申请,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申请表格或有关文件,正式提交愿意承担试点示范工作的书面申请。
36、标准化试点示范实施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标准化试点示范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准备、物质准备和技术准备等几个方面。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承担单位及参与单位的具体分工、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经费支持及其他保障措施等。
组织准备主要是为了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统一领导,可以成立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可同时成立技术工作、后勤保障工作等专门小组,以确保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物质准备主要是指对设施设备、材料、能源、资金等必要的物质准备。
技术准备是指试点示范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作支撑,需要有一定的技术人才储备。
37、标准化试点申报单位的选择原则是什么?
标准化试点申报单位的选择原则是:
(1)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应当了解并按照管理者和组织者公开的试点示范目的、内容、条件、要求以及申请程序、选择原则等,自愿提出承担有关试点示范项目的申请。
(2)诚实可信。无论是管理者发布的信息、要求以及选择的行为过程,还是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汇报内容,都应当诚实可信。
(3)关注标准化意识。标准化意识是实施和做好试点示范工作的前提,主要体现在:领导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员工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单位在标准化工作方面的人员配备、资金投入,以及标准化工作推进时间、程度及成效等。
(4)注重标准化工作基础。主要包括:软硬件设施,标准化人员队伍,一定的技术水平,必要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求,参加标准化活动的经验等。
38、标准化试点申报项目的选择原则是什么?
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选择原则是:
(1)要符合政策导向。各类试点示范在选择时都应符合当前产业发展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对于政策鼓励的项目内容,应适当予以优先考虑,对于政策不允许、不支持的项目,则不作选择或推后选择。
(2)应具有辐射带动潜力。作为政府或部门确定的试点示范项目,不仅要关注试点单位在试点示范实施后可能取得的作用和成效,更要关心该项目实施对于其他未参与试点示范的单位乃至其他行业发展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无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是否可以在同行业同类型单位中进行复制、推广。
(3)要考虑地区发展水平差异。由于不同省份以及不同市县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在选择具体项目时还应考虑地区发展水平的差异,因地制宜。
39、标准化试点参加单位的选择原则是什么?
标准化试点参加单位的选择原则是:
(1)要有一定标准化基础。如:曾参加过其他标准化试点工作,或者单位进行过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等体系认证,或开展过标准体系建设。
(2)单位领导重视,有主动参与的意愿。单位领导班子标准化意识较强,有开拓创新的意识,能积极主动将标准化方法应用到单位的管理中。
(3)能够提供相应资源和保障。比如将标准化纳入单位的发展战略或者工作计划,将标准化工作制度化。成立或常设标准化工作机构,能够配备专职或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物品,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40、标准化试点参加单位的选择方法有哪些?
标准化试点参加单位的选择方法包括:
(1)指定。示范项目承担单位或者示范窗口可以由试点建设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一定规模或者范围的服务业组织的内部试点的确定可以采用此类方法,比如集团公司。
(2)向社会或者行业征集。一般适用于政府主导的试点建设,但政府不宜直接指定试点单位,而宜由社会或行业相关组织自主决定。
(3)一定范围自愿申报。一般适用于政府主导的试点建设,试点行业或范围相对明确,可选组织的数量较适中。
41、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发布申报通知(指南)、组织申报、专家评审、计划下达等环节。
42、哪些情况不能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应符合相关类别试点示范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明确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立项:
(1)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禁止或限制的;
(2)现有条件不可能实现或无法实现的;
(3)不符合项目申报通知(指南)要求的。
43、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完成哪些工作?
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领导和协调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成立或明确项目组织实施机构和负责人,确定具体目标,编制实施方案,协调分工,具体落实。
(2)建立健全标准体系。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构建标准体系,编制完善标准体系表,搜集现行有效标准,组织或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活动。
(3)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试点单位应有计划地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提高全员标准化意识。
(4)组织标准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5)开展标准实施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标准实施情况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总结分析标准实施效果,制定并实施持续改进措施。
(6)每半年向项目管理单位上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7)相关类别项目有关管理规定确定的其他任务。
44、在何种情况下将撤销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撤销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1)国家或省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已无必要或无法继续正常进行的;
(2)经费或其他物质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
(3)组织管理不力或其他原因使项目无法正常进行,预期目标不能实现的;
(4)项目承担单位不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违规使用项目经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依据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应予撤销的;
(6)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